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号院
安富大厦511室
本周末,优鼎嘉小编给大家带来一个实例分析,本周有一位客户说他有绘画作品想从国外进口过来做餐厅展览用,下面我就来分享下,进口绘画作品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其实申报过程中,也没有什么监管条件,但是有一条要注意,进口批文,而绘画作品是否需要办理进口批文呢?
根据文化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市发[2009]第21号)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建设兵团文化局,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和《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第29号令)的有关规定,文化部负责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审批管理,海关负责对美术品进出境环节进行监管。为切实贯彻落实上述规定,加强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管理,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文化部、海关总署制定了《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聊聊,进口艺术品批文如何办理,及其所需资料。
申请材料准备
1.美术品进出口申请表;
2.美术品进出口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进出口美术品的来源、目的地、用途;
4.艺术创作者名单、美术品图录和介绍;
5.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提交申请
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但是并不是办理了就万无一失,有一下情况也会取消。
1.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审批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5)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批准的;
(6)依法可以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