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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菲律宾榴莲须知 | 国外厂商应具备哪些条件

日期:2023-02-07 11:08 作者:张静 来源:优鼎嘉    本文有405个文字,大小约为2KB,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农业部有关菲律宾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菲律宾鲜食榴莲允许进口。

  一、菲律宾榴莲进口到中国来,其果园、包装厂须经菲律宾农业部(以下称“菲方”)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和菲方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在贸易开始前,菲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定期更新。

  二、每个包装箱上必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出口国家、产地、果园或其注册号、包装厂或其注册号等信息。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装有出口中国榴莲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时检查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集装箱应加施封识,抵达中国进境口岸时其封识应完好无损。

  三、针对于植物检疫证书要求。经检疫合格的,由菲方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并填写以下附加声明:“This consignment of durian fruits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Durians from The Philippines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菲律宾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在榴莲输华贸易前,菲方应向中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确认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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