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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资出口报关|新冠疫苗出口申报需要注意的都有什么?

日期:2021-08-17 11:39 作者:张静 来源:优鼎嘉    本文有251个文字,大小约为2KB,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随着国产新冠疫苗的研发上市以及列入WHO紧急使用清单以来,新冠疫苗出口需求量逐步增加。优鼎嘉作为国际进出口贸易代理公司,今天针对新冠疫苗出口报关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简单分析。
  申报新冠肺炎疫苗出口报关需要注意什么?

  新冠病毒疫苗是海关监督下的特殊物品,出口前必须按海关规定进行卫生检疫审核,并取得特殊物品入境卫生检疫批准书。

  确保通过单个窗口申报的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海关人工审核。

  

新冠肺炎疫苗出口申报

 

  确定疫苗生产企业的名称和编码,并在报关单备注栏填写《特殊物品入境卫生与检疫批准表》号码。

  商品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苗,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的报关单按商品代码3002.2000.11申报,成交计量单位按支(代码为012)申报。

  产品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苗,未设定剂量或零售包装的报关单按产品代码3002.2000.19申报,交易计量单位按上升(代码095)申报,备注栏注明转换成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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