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国际焦点
行业动态
企业咨询
外贸助手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公司总机

010-67659210

  贵宾直线

18618129896

  公司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号院
安富大厦511室

国际焦点

加湿器出口之部分国家准入政策

日期:2023-12-06 14:18 作者:张静 来源:优鼎嘉    本文有767个文字,大小约为4KB,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随着秋冬季节的来临,人们会使用暖气、空调等方式来抵抗寒冷的天气,但与之而来的就是空气的干燥,这会使人们的咽喉,脸部等地方产生不适的感觉。因此,人们就会借助加湿器来解决这一问题。加湿器作为可以调节空气湿度的家用小家电,也备受消费者的喜爱。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讲解有关出口加湿器的国家准入政策。

  一、税号归类及申报要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家用加湿器的HS编码应归为85098090.00。申报要素包括:1.品名;2.用途;3.机身重量;4.功率;5.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6.型号。出口加湿器申报时请如实填写。

  二、出口加湿器至欧盟——CE认证

  CE认证检测项目如下:

  1.加湿量

  标准严格规定实测加湿量应不低于额定加湿量的 90%。

  2.加湿效率

  加湿效率是指加湿器实际加湿量和输入功率的比值,反应了单位功耗能够产生多少加湿量,是衡量加湿器性能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标准将该指标分为A、B、C、D四个等级。

  3.噪声

  考虑到加湿器可能会在卧室中使用,若噪声过大将会对消费者产生一定影响,所以标准对噪声指标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4.蒸发芯(器)使用寿命

  随着加湿器的不断使用,蒸发芯(器)的效率会不断降低,加湿量也随之不断下降。标准规定当加湿器的加湿量降低至初始加湿量的50%时,视为蒸发芯失效。对于可更换的蒸发芯(器),其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000小时。

  5.软化水、湿度显示等辅助功能

  对于软水器,标准规定经软水器软化后,水的硬度应不超过100mg/L,软水器在失效前,软化的总水量也不应少于100L;对于湿度显示,规定在相对湿度为30%~70%的范围内,其湿度显示的误差应在+10%以内。

  此外标准还规定,由于水位会对某些加湿器的性能产生明显的影响,所以加湿器应该具有水位保护功能,以防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加湿器长期处于低性能、低效率的工作状态,避免危险的发生。

  三、出口加湿器至美国——FCC认证

  申请流程:申请人提供产品说明书→填写FCC申请表→实验室根据产品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申请人确认报价,双方签订合同→寄送样品至实验室,申请人支付检测认证费用→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测试通过后颁发FCC证书以及测试报告→寄送FCC证书和测试报告。

  四、出口加湿器至日本——PSE认证

  PSE认证是日本强制性安全认证,用以证明电机电子产品已通过日本《电气用品安全法 》(DENAN) 或国际IEC标准的安全标准测试。根据DENAN法,必须由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产品认证,以及产品上市前的工厂审查和产品测试。

  电气用品分为特定电气用品A类以及特定以外的电器用品B类两类,出口加湿器属于B类中的电热器具类。出口加湿器想要进入日本市场,须经过日本经济产业省认可实验室进行测试,确认符合日本电气用品技术基准,取得合格测试报告PSE证书,并在产品上贴PSE圆形标志,才可在日本市场进行销售。

  文章内部分内容整理自网络,若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Copyright © 2012-2022 UDJ.COM.CN 北京优鼎嘉贸易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3009570号 网站地图xml